赋予信息产业、信息化建设和无线电行政管理职能。负责市级政务信息系统运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;承担“中国揭阳”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信息网络系统的组织建设,并对其运行实施维护和管理;组织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;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指配管理及无线电台(站)设置审批和监测。